窗外的新建楼房本报讯 “邻居家正在盖新房,刚浇筑完毕的二层楼板距离我们家的外墙仅十多厘米,我担心建成后会影响我们家的采光和通风。”昨日,家住海口美兰区塘边路的王先生向本报反映,邻居林先生正在建一栋四层高的楼房,他希望对方能暂停施工,两家协商解决楼间距的问题。
违建贴面而建 越告越盖越高邻居擅自拆掉旧房进行加高改造,致使与自己的房屋几乎“面贴面”。昨日,晋安区鼓山镇前屿村的阮先生反映,虽然违建事实毫无争议,执法部门也曾到场执法,但违建依然“屹立不倒”。阮先生说,去年7月,他发现对面邻居拆掉原来的单层旧房进行改造,打算加高一层。
居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尽量避免对他人造成的妨害。家住北京的杨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的事,邻居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借用家里的一面墙新建了一个卫生间,影响到杨女士家房屋的采光通风,她多次与邻居沟通无果后,将对方诉至了法院。
原标题:相邻建房纠纷时隔4年才起诉 是否超过诉讼时效?近日,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相邻关系纠纷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情房屋建好4年后遭邻居起诉2006年,原告向某单位购买了集镇临街的3层砖混结构房屋,该房屋的北边与被告的房屋相邻。
农村建房,习俗颇多,虽说是一些老话,但细细想来,的确有一定的道理,就比如今天要聊的这句:建房宁留三尺巷,莫借邻家一寸墙。三尺巷的典故,大家都知道,却不知为何不能借邻家寸墙。其实用现代的思维来解释,这句话的意思便是:不要万不得已,千万别和邻居共用一堵墙。
男子违规建房,紧贴邻居的山墙砌墙,导致邻居的山墙严重受力下沉,房屋多处产生裂痕,邻居遂诉至法院请求其赔偿相关损失。3月24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李军赔偿原告方超房屋维修费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