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能律师事务所赵利锁律师解答:《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一)财产损失事故;(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