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长春新区、中韩长春示范区人社局,中省直各单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现就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评聘工作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持续深化8项职称制度改革措施。
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职称制度改革和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吉人社函〔2023〕8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新区、中韩(长春) 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各单位,驻省中直各单位,各职称评聘结合单位,省内有
12月4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发布《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新增职称评聘结合事业单位名单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新增职称评聘结合事业单位名单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深
市直各部门、各县人社局,各评聘结合事业单位和企业: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2025年职称评聘与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通化市2025年职称评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
各有关企业、职称申报人员: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省文化和旅游厅2025年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范围。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2024年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工作程序,经个人申请、单位公示推荐、主管部门审核、信息化审核确认、材料审核确认、盲评初审、答辩复审、综合评议等环节,现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2024年建筑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至8月5日。
各市、县、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省内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创业孵化园区:根据《吉林省新职业职称评审实施意见》规定,结合我省职称工作安排部署,现就开展我省新职业人员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
原标题:量身定“尺”为人才“论文和科研是我们的短板,过去拿这些去评高级职称,根本没信心。可是今年新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职称评价机制出台后,主要看医生的专业水平了,这些都是我们平时的工作,只要认真工作就有希望了。”蛟河市天岗镇中心卫生院杨俊杰感慨,现在同事们都有奔头了!
各市、长白山管委会,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吉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保障省内特殊人才科学转岗定职,健全我省人才评价体系,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吉林省机关分流人员和部队转业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人社函〔2022〕181号全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3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和《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规〔2021〕2号)要求,现将全省2023年度职称评审
县各评聘结合事业单位:按照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2024年度全省新增职称评聘结合事业单位的通知》和《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2024年9月,抚松县人社局受各评聘结合事业单位委托,组织召开抚松县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例会。
关于印发《吉林省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吉人社规〔2023〕8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吉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职称申报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照工作程序对申报2024年吉林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受理职称级别及人员范围。
近日,中国吉林网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开展吉林省职称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内容显示,全省职称信息化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至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