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凯迪今天我们对元朝的认识中,所谓蒙古人等级森严的“四等人制”经常成为我们论述蒙古人民族歧视统治的重要理由,其中,作为蒙古人爪牙的“色目人”经常扮演着蒙元帝国的特殊官职,而对他们的身份,我们也经常模糊地认为,这是蒙古征服之后来到中国的西域人的统称。
“色目”一词,在唐、宋时已然是流行于民间和官方的词汇,有“种类”、“各色各目”等含义,有时也将“姓氏稀僻”的人称为“色目人”,即指一般姓氏以外的各类人。参阅蒙思明《元代社会阶级制度》,第30-37页,中华书局,1980年。
而在元朝,其种姓制度没有得到巩固就瓦解了,朱元璋驱逐元朝后,对于滞留在明朝境内的色目人 蒙古人的处理办法是:1禁止族内通婚,防止抱团,属于强制同化,2 在职业上限制色目人蒙古人等元人后裔家族从事农业、商业,比如六小龄童的家族就是这种情况。
北京话,与北京建城史联系在一起,与北京的历史风云联系在一起,特别是与历代的北京人联系在一起。从蓟燕语,到幽州语、幽燕语、大都话,到明、清北京话,及至当代普通话的推广和普及,多少腔调音韵的溪流汇成了北京语言的长河。
元朝在开国以后一直是有一些政策上的问题,一个是对汉人的歧视,元朝把人分为四种,第一等叫蒙古人,第二等叫色目人指的是新疆一带像哈 萨克斯坦、马斯别克斯坦、吉尔吉斯坦,他们眼珠是有颜色的所以叫色目人,第三等叫汉人主要指金国占领区的汉人,第四等叫南人指的是南宋的那些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