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一男子驾车致人死亡后逃逸,获刑三年六个月!驾驶无牌三轮车,撞到行人致死亡。经查,被告人李某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停车确认是否撞到人,而是驾车离开现场,其回到家后与妻子说了好像撞到人,事后返回现场确认驾车撞到了人,再返回家中后拨打110电话自称其是第三人发现有男子倒地,民警到达现场后也未表明其是肇事者,因此,应认定被告人李某事发后具有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行为。
2日上午,在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卢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撞人后逃逸,导致被撞人遭车辆两次碾压死亡,最终获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