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规定,河北省从2025年1月起,已实施几十年的病退政策将停止执行,取而代之的是“病残津贴”制度。
记者在河北省政府新闻办10月26日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河北省残疾预防主要量化指标取得阶段性进展,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率、婚前医学检查等20项指标已达到2025年预期值,其他7项指标有序推进。
记者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自3月1日起,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部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服务范围,同时4%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病种增加到38种,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做好省本级参保人员慢性病申报、认定等工作,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了申报流程、待遇标准等相关信息。
河北日报讯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行动计划》,明确到2025年,全省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三级、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的比例分别达到85%以上、7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率、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65%以上、75%以上,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占比达到85%以上。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吕若汐 通讯员高祥)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提高省本级参保职工保障水平,增强医保制度的普惠性、公平性,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省本级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政策的通知》(冀医保字〔2020〕57号),对现行省本级慢性病政策进行
《健康中国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解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工作,将其纳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等重要政策文件,并在《健康中国行动》15个专项行动中设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明确提出工作目标,到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8.1/10万及以下。
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明确从8月1日起调整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同时,在省本级原有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的基础上增加21种慢性病、3种特殊病↓↓↓关于调整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的通知省本级医疗保险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为进一步提高省本级参保职工医疗保障待遇水
各市卫生健康委,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意见》《河北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和《河北省2022年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估工作方案》要求,2022年12月下旬,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分别通过审核文件资料、在线汇报、专家提问、线上座谈等方式,对各市申报的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单位进行了线上评估。
纵览客户端讯(记者 陈玉)为进一步完善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参保职工权益,促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持续健康发展,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提高职工普通病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2025年
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