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 孩子应该判给谁抚养?西固区法院这个案例给出了“答案” 离婚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在什么情况下孩子应该判给父亲或母亲抚养?3月16日,记者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西固区法院近期审结的一起案件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解答。
原标题:山东巨野法院判决一起抚养权纠纷案本报讯 夫妻分开是一种缘分的结束,但双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减少对孩子的影响,让孩子健康地成长。近日,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孩子由非亲生父亲抚养。
今天是我国第97个“三八”妇女节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法院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努力深化、做好家事审判工作现为大家推出家事审判工作七大典型案例01案例一:无初步证据不支持启动亲子鉴定程序基本案情原告张某和被告骆某于2018年4月确定恋爱关系并开始共同生活,同年5月骆某怀孕,双方在6月登记结
离婚诉讼中,婚生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归属往往是夫妻双方的争议焦点。因为抚养权问题,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抢夺、隐匿孩子的行为频繁发生。即使是离婚诉讼已审结,离婚判决已生效,“夺子大战”也未必能休。近日,记者从成都市双流法院获悉了两起抚养权执行案。
5月30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福建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近一年来全省法院推进少年审判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公布福建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为柯某聪与汤某燕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 通讯员乔宇)近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对孩子的抚养权存在较大争议,都要求孩子抚养权归自己一方,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对孩子进行轮流抚养。
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宝,但近年来,随着离婚率逐年攀升,产生了大量的单亲家庭。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母亲小张与被告小李所达成的离婚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协议已就原告毅毅的抚养事宜作出约定,该约定对小李、小张均有法律约束力。
近日,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与其他离婚案件不同的是,原被告双方没有争夺孩子抚养权,反而都拒绝抚养孩子,最终法院依据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且原告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准予原告的离婚诉求。
齐鲁网·青年男女同居期间生育孩子,后因二人生气解除同居关系,而男方拒不支付抚养费。近日,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沙某某与崔某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非婚生子女崔某随原告沙某某生活,由被告崔某某自2018年1月1日起每年负担子女抚养费4000元,直至崔某成年。
婚后育有一儿一女,且年龄均未超过八岁,父亲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令儿子由自己抚养,女儿由母亲一方抚养。法院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判决两个孩子全部由母亲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