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听证,彰显司法公平正义—— 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就检察听证工作答记者问什么是检察听证?什么样的案件可申请检察听证?听证员意见如何被充分尊重?如何避免听证会“走过场”……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围绕检察听证工作,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检察听证,是指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广泛听取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中邀请的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等其他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活动。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各位关注“山西检察”的小伙伴们,大家好!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去年以来,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检察听证工作,杨景海检察长在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检察工作报告中提到,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组织公开听证457场次。
大象新闻记者 周文德 通讯员 刘依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审查案件的一种方式,是依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相关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等法律和法律解释规定,落实司法公开要求,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听证参加人意见的活动。
各地展开了检察听证工作的生动实践,理念引导、制度建设、物质保障三管齐下,使得“检察听证”正在成为我国检察机关履职方式的一个标识性概念,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深化检察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