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以及工资折算办法、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方式也随之调整,涉及广大职工群众。2025年1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对外发布。
1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一类2150元、二类2050元、三类1950元。同时,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2.4元、二类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