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在官方公众号、官网发布提示,提醒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均可通过“海南公积金”手机APP、网上服务大厅等渠道申请提取,提取业务办事指南在手机APP,“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均可查看。
有市民近日连续收到这样的微信:“不买房子,不租房子,又想拿公积金的;急着要用钱,想把公积金拿出来周转的;公积金不够买房子,又想把公积金拿出来用的;已经买了房子又想拿公积金出来用的……我中介公司均可为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手续简便,现金到账迅速,只需收取5%——10%的中介费。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文聪报道:开展公积金提取业务稽核是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一项常态化工作。近期,该中心在业务稽核中发现,有中介机构和缴存职工通过频繁买卖同一套房产,以虚构住房消费行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目前,该中心已对相关行为进行了追责处置,涉事人员“赔了夫人又折兵”。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近期,发现中介机构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网络平台,频发有偿代提住房公积金中介服务信息,忽悠符合正常提取条件、但不了解相关政策的缴存人,通过其办理公积金提取,收取高额手续费。
案情回顾2022年4月,管某着急用钱,于是想起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还有9万余元,但因其不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自己无法将这笔钱取出来。管某遂通过朋友认识了中介韩某,韩某称他可以帮助管某提取住房公积金,只需要管某事后支付一定比例的中介费用,管某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