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包拯传》记载说:“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也。始举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得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归养。后数年,亲继亡,拯庐墓终丧,犹裴徊不忍去,里中父老数来劝勉。久之,赴调,知天长县。”
袁仁辉,北京执业律师,国际法学博士,高级英文翻译,原创有正国级机构参阅期刊转载国际经济法类和正部级机构发表用国际公法类作品,翻译有正部级机构外宣用党建类、参考用法律类文件100余万字,原创自译国际法学英文论文已由波兰国立历史博物馆作为文化遗产收藏并在线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