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的通知冀医保函〔2024〕76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三行业医疗保障管理部门,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
各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税务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河北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华北油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全面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各项工作。
各市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三行业医疗保障管理部门,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方便我省参保人享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政策,经省医保局研究,决定自8月2日起,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扩大至近亲属。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缩小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与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差距 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缩小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与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差距 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三
近日,河北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提出,建立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金制度,通过预付部分医保基金的方式帮助定点医疗机构缓解医疗费用垫支压力,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我省提高省本级参保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45岁以下在职职工调为3500元,45岁(含)以上的调为4500元纵览客户端讯(河北日报记者崔丛丛)近日,河北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调整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的通知,45岁以下在职职工门诊统筹待遇,医保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由原20
为进一步提升河北省省本级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于4月21日出台了《关于印发河北省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对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规范调整和优化,5月15日起正式执行。
近日,河北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提出3月1日开始将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通知提出,将省内异地就医符合条件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就医地的按病种付费管理,包括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两种形式。参保人员继续按参保地医疗保障政策享受待遇。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最新通告↓↓↓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全省医疗保险年终结转工作医保信息平台停机的通告为做好2024年度全省医疗保险年终结转工作,将于近期暂停全省医保信息平台部分对外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停机时间2024年12月31日19时至202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结构,提高参保质量,维护群众依法参保权益。其中,“待遇等待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待遇等待期有何规定,生病后再参保能马上享受报销待遇吗?断缴后如何再参保?
日前,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启动。医保个人账户打破地域限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将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报销医疗费用,目前已在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甘肃部分地区正式试点运行,其他省份和地区将会陆续开通。
近日,国家陆续出台《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通知》等医保相关文件,今后大家参保、医保报销将会有这些变化——放——进一步放开放宽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