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公积金新政:首套新建普通住房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财联社7月25日电,四川泸州日前发布公积金新政,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所购住房为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所购住房为再交易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至30%。
泸州新闻网近日,《泸州市合力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印发。泸州市公积金中心称,按照现行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在《措施》规定的公积金调整政策有效期内,以纯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据微信公众号“泸州发布”,11月9日,四川省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涉及税收优惠政策、金融信贷、公积金贷款政策、鼓励团购优惠等14项措施。本措施自2023年12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泸州市计划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日前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川南渝西毗邻地区实施“互认互提”政策的通知和政策解读一起来看看↓↓↓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川南渝西毗邻地区实施“互认互提”政策的通知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国内大循环,更好地推动川南渝西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经内江市住房公积金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面新闻记者 黄晓庆8月26日起,内江市开始实施在川南经济区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互认互提”政策。实际上,今年7月30日,在川南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第二次联席会上,内江、自贡、泸州、宜宾四个城市就在公积金“互认互提”上达成了共识。
封面新闻记者 徐庆11月10日至12日,“惠享泸州·悦游乐购”2023年泸州商文旅消费暨房地产展示交易活动泸州万象汇喷泉广场举行。活动期间,不仅推出特色文旅展销+非遗体验、智能家居展、金融保险服务展等八大特色活动,还将为市民提供“体验+展示+展销”全方位、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