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国力贫弱,中国军队无力在部队中装备大量火炮,在很多时候,轻重机枪就是国军手中的火力支柱,除了掩护步兵,还以此对抗一线日军部队中大量配备的重机枪,可是在实际作战中,国军发现重机枪在缺乏牢固掩体的时候,很难打光一整条弹链,轻机枪也强不了多少,打不了几个弹匣,就被日军大量装备的手炮击毁。
上篇文章主要对比了下全面抗战初期中日两国的轻武器,这篇文章接着对比下抗争初期中日两国军队的重武器。侵华日军的火炮种类很多,分别依据作战规模、攻击距离投入使用,其中使用较多的是:九七式迫击炮、九二式步兵炮及四一式山炮、九十式野炮等。
为了尽可能消耗敌军的有生力量,打击其士气,在谈判桌上争取更多的优势,志愿军在全军范围内发起了“冷枪冷炮运动”,一时间部队中不断涌现出技艺超群的精英狙击手,他们不仅枪法精湛,还灵活地调整狙击战术,经常在不经意间击杀敌人,给敌方心理上造成极大压力。
而让人叫绝的是,配备“迫—3式“引信的63式杀伤榴弹,只要把保险帽去掉,就可以当手榴弹使用。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我解放军多次使用了这种”迫击炮弹手榴弹“,扔向越军目标,效果那是相当好。典型迫击炮的组成到了70年代,我军主要作战对象转为对付装甲目标,而63式60毫米迫击炮是以破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