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占道卸货致堵 民警查处保畅两手抓发布于:2016-04-19 10:06:55 点击量:占道货车4月12日上午8时许,民警在S103线巡逻时看见两辆山东牌照大货车停放在S103线道路上卸货,导致该路段过往车辆通行不便,随后越来越多的车辆拥堵在此处无法通过,一时间喇叭声响成一
7月27日,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其中规定,除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外,禁止载客车辆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停车场以外上下乘客,禁止载货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上装卸货物。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吕良德)一段时间以来,和平区砂川街、南十马路货车占道停放、卸货,使马路成了货车场,引起了附近居民的强烈不满。11月16日,本报以《小区楼下马路变“货场” 居民出行难》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报道见报后,引起了公安交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今天,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为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继续做好防疫应急物资及重要生活生产物资运输保障,积极服务全市平稳有序复工复产复耕复市和经济社会正常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对货运汽车城区通行管理规定进行调整,现
本报讯(通讯员 赵玺)为切实整治城区内重点路段和商场门前停车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商都县城管局和交警两家联合成立“城管车辆监察大队”,城管负责静态车辆违章取证,交警协助实施处罚,在具体办案中,该大队采取“三举措”,收到了明显的整治效果。宣传引导。
期间,《沈阳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于2019年5月1日施行。对照《条例》,《105号文件》尚有进一步完善之处。另外,《105号文件》运行过程中,社会各方面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建议。为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回应社会关切,市发展改革委在对《105号文件》运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评估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对《105号文件》做以下2个方面的修订,但收费标准不作调整。
为进一步规范西门市场及周边经营秩序,切实解决该片区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安全等市民反映的突出问题,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象山区创城指挥部研究,决定对西门市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东北网11月10日讯 为解决市区中心区域机动车停车难、停车乱,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净化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打造更加舒适的共同通行空间,我市交警部门即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专项行动。
临时占道卸货、早夜市靠路边石停车均不处罚沈阳公安推出“六不罚五便利”新举措货车在允许通行时间和路段临时占道卸货不予处罚、早夜市周边街巷路靠路边石停车不处罚、企业和临街商业网点可申请设置限时停车位、物流运输企业集中办理车管业务开通绿色便捷通道……3月28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获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