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创作挑战赛#近年来,我们在网上能看到许多关于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公职人员因酒后驾车被处理的的消息,但同样是酒后驾车,为什么有人只是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而有些人则是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理的轻重是由领导说了算吗?还是有什么标准呢?
为严格规范、依纪依法办理党员、公职人员醉驾案件,结合工作实践,我们对党员、公职人员发生醉驾行为如何适用条规和确定处分档次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初步研究意见,供工作中参考。 一是因构成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为进一步规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查处工作,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特制定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五个一律”规定:一、公安机关查处酒驾交通违法工作,在确定点位和时段后,一律提前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备,主动接受监督。
两起公务员因为违法受到行政处罚之后如何进行政务、党纪处分的案件,成为舆论焦点。2022年8月,云南罗平县阿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贺永权,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而在三个多月后,他却已升任镇党委书记,引发舆论质疑。
2020年12月28日,南涧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公开宣判,这是该院审理的第一起公务员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刑事案件。 案情:醉驾摩托车肇事被判处拘役 2020年7月14日晚,李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载着钟某沿南涧县振兴路由小红桥方向驶往小军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