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慈善法》正式实施。从《慈善法》到公益慈善事业、社会组织机构,离不开具体的配套法规文件。民政等政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往往以配套法规文件为指导。小编对慈善法出台前后直至实施期间,相关部门出台的配套法规文件进行了梳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作如下修改:一、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慈善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
今后,在合肥成立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将实现“零门槛”。昨日,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工作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放宽社会组织准入条件,取消了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开办资金要求。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同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十六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