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原则上有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但是登记车主有过错的除外:那么怎么才算登记车主有过错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认定登记车主有过错: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其它应当认定
《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来源:【新华法治】情景假设五一长假期间,小王带着全家来到山清水秀的A市旅游。为出行方便,小王预先在B租车公司租赁了一辆汽车,约定在A市机场取车。顺利取车后,小王一家便兴冲冲往酒店赶去,但因路况复杂、路线不熟悉,小王不慎追尾小张驾驶的机动车,交警认定小王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