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24日消息(记者陈家煜 摄影报道)11月24日晚,有网友向海口网报料称,琼山区中山南路发生一起轿车自燃事故。据了解,当天18时30分许,一辆停靠在中山南路的轿车突发自燃,车辆头部发生猛烈燃烧,多个零件损毁严重。
首先得明白,消费者购买的自燃险,在保险期间,在没有外界火源情况下,由于本车电路、电路、油路以及供油系统等车辆自身愿意或所载货物原因起火燃烧,即非人为因素下发生的自燃而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才会相应的进行赔偿。
北京一劳斯莱斯库里南行驶中突发起火自燃,底部多次蹿出火焰,视频引发广泛关注。当时路过的车辆行车记录仪拍到了事发第一时间,只见这辆库里南正行驶在中间车道,超过视频车后,底部突然蹿出明火,火势相当猛烈并伴随黑烟,后方一台皮卡见势不妙,赶紧打开了双闪。
近日,市民刘先生受朋友委托,拨打问道热线65150808反映,朋友罗先生花费上百万元购买了一台宝马X7汽车,开了一年多突然出现车辆自燃。对此,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宝马厂家也不同意车主提出的赔偿要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理由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四条约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停放在邻居家车库内刚买不到一个月的新车自燃,所在的车库及房屋、室内家具、财物等被严重烧坏损毁,损失究竟谁来赔偿?近日,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法院判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刘某因火灾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245492元。
人生如戏,最精彩之处在于没有剧本,不知下一秒会有怎样的相遇,不知下一刻遭遇怎样的囧事,比如说汽车自燃。01案情回顾2023年12月,紫阳县毛坝镇贺某在某保险公司就自己名下的车辆购买了机动车商业保险,确认机动车损失保险赔付金额为9170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