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院宣判,流浪动物的喂养人刘某红赔偿胡某林部分医药费。二审时,基于“刘某红是否属于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和胡某林是否被刘某红喂养的猫抓伤”争议问题上,法院认为刘某红虽可能确实基于爱心而提供流浪猫的食物、活动场所,客观上会吸引流浪猫甚至有主的家猫聚集,实际履行了动物原有管理人的管理义务,基于无因管理理论,刘某红应当履行与动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样的管理责任,维持一审原判。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边程壹 最近,在杭州城北一家公司工作的李圆圆(化名)遇到一件烦心事:她被老板养在公司里的猫不小心挠了一下,打疫苗花了1000多,而让她纠结的是到底要不要告诉老板,以及要不要向公司报销治疗费用。(之前报道戳这里:生活大爆炸|被老板的猫挠伤了,治疗费该报销吗?
近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饲养动物损害侵权案被陕西电视台《都市快报》在黄金时段以《女子被流浪猫咬伤,喂养人被判承担责任》为题报道。该案是继二手车调整公里数后出售案、少年打篮球撞伤老太案被报道后,第3件登上陕西电视台的案件,受到广大观众广泛关注,快来看看这次报道的案件吧。
不少人在家中身兼“铲屎官”重任,当节假日面临回家过年或者外出旅行的情形时,汪星人、喵星人等宠物该托付给谁?有什么法律风险呢?情形一:宠物陪伴“带着毛孩子去旅行”路途遥远,载着汪星人、喵星人一起出行的“铲屎官”可要小心哦!
近日,来自陕西的消费者王先生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反映,五一期间他在西安一家饭店用餐时,被猫抓伤面部。向店家要个说法,结果店家表示抓伤他的猫是小区里的流浪猫,并非店内饲养,因此拒绝赔偿。就此纠纷,澎湃新闻多次联系涉事店家,但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有效回应。
日前成都市已为60周岁(含)以上的成都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相关消息引起了许多市民的关注这份热点问题解答请查收Q对这个项目有问题该向谁咨询呢?答:请拨打点电话400-002-8892,按照下图指引转接,会有专人接待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