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人民政府 2024-12-30 13:51 全网阅览量:2576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广大市民朋友:为切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致广大市民朋友一封信。
《条例》适用范围:芝罘区;福山区的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区福山园、清洋街道、福新街道;莱山区的莱山经济开发区、莱山街道、解甲庄街道、初家街道、黄海路街道、滨海路街道;牟平区的牟平经济开发区、养马岛旅游度假区、宁海街道、文化街道;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福莱山街道、古现街道;烟台高新技术产业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大小新闻客户端1月15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林媛 通讯员 陈艳丽 芝公宣)春节越来越近,连日来芝罘公安、莱山公安、福山公安等多地公安部门陆续发布消息,按照《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蓬莱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烟台
网民留言反映: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增加节日气氛和民族风情,能降恶魔除瘟神,历史源远流长,如今疫情肆虐,更需要空气中的硫磺气味来消毒杀菌,而我们现如今因安全隐患、环保等原因而禁止,使我们的节日气氛沉寂,文化流失,恳请真正考虑民生!
禁燃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一人被罚2024年12月31日晚,市民刘某某在禁燃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巡逻民警现场查获。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民警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