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1905: 走向现代1894年爆发的甲午战争(日方称日清战争)是东亚现代史的重大分水岭之一。经此一役,清朝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打造的北洋水师全军覆没,战后签署的马关条约更是让清朝背负了沉重的赔款责任。
在芜湖古城的东南隅,一座已有百年历史的旧式监狱静卧于此。这座监狱起用于1918年,虽然彼时已是民国7年,但这座被称为“模范监狱”的旧中国司法机构却是大清王朝在即将衰亡之时,试图推广新政,进行政体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旧中国司法改革史上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历史遗存…
在阅读此文之前,辛苦您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文|李大个编辑|李大个清末新政长达十年的历程;这其中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等多个领域的变革。然而,新政的发起人和参与人在身份、地位、利益和诉求方面存在差异和矛盾。
在清朝中枢机构有军机处和六部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在清朝传统司法体系中有刑部、大理寺、督察院汉满分离,清朝设立有专审旗人案件的司法机构清末司法机关调整其一,将刑部改为法部,专管司法行政,使得司法与行政分离。
根据《汉语大字典》的解释“上访”就是“人民群众越过基层组织到上级机关反映问题并得到解决”,而“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中国司法》通过大量生动的司法案例,纵论古今,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地呈现了中国司法制度的主要方面及其历史发展,以老百姓听得懂、看得明白的形式,导引观众领略数千年丰富多彩的传统法律文化,回眸近代中国法治转型的曲折历程,分享新时期司法改革的最新成果,鸿篇巨制,娓娓道来,通俗易懂,实属难得一见。
人民司法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形成的适合自己法治发展道路的独特司法制度,深植中华法制文明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耕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充分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既是“两个结合”在法治领域的生动实践,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表达,具有无与伦比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