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是每个人都免不了的事情,和亲人和朋友和合作伙伴等,尤其是在春节期间,聚会更是必不可少的。聚会少不了饮酒,因聚会饮酒致人死亡的事情时有发生,如今已有"饮酒致人死亡,同桌皆需承担责任"这样的案例;因此,现在很多人聚会饮酒前就要签订一份"饮酒免责协议"。
在商业往来中,合同是必不可少的,不少合同里都有免责条款,拟定合同的人以免责条款来规避一些法律责任,有些人在签订了合同之后才发现它里面的免责条款,觉得免责条款侵犯了个人权益应该是无效,那么,合同中哪些条件下免责条款无效?
来源:【青岛信网】出于情谊帮人注册公司,登记为公司股东兼法定代表人,但并非实际经营人,却成为被告,还要对公司几十万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即墨法院发布一起案例予以解读。某重工公司系张某独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张某为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后续由他人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