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我楼上的邻居家有2个13岁的孩子,经常趴在窗台向下投掷杂物,我经常路过都会遇到他们往下扔玩具、橡皮擦,抬头看他们就会躲起来。我上楼去反映,家长还袒护孩子,说孩子没有扔东西。高空掷物存在危险,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徐先生的车辆被楼上一名12岁孩子扔下的水气球砸出凹陷,导致维修费用7000余元。孩子家长因费用过高拒绝赔偿,徐先生遂诉至法院。根据《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小玩具、易拉罐、生活垃圾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物品从高处坠落杀伤力不容小觑近日成都青白江某小区就发生一起令人警醒的高空抛物事件10月16日7时许,青白江区大同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某小区有人被高空抛物砸伤 。
□本报记者 翁韬 本报通讯员 王树恒在现实生活中,高空抛物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情形时有发生,而出现这种情形时抛物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未成年人高空抛物砸伤车辆谁担责呢?近日,正阳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小孩高空抛物引发的赔偿案件。
前几天在昆明市彩云北路一个小区里一辆玩具汽车突然从天而降险些砸中路人事件 玩具车从天而降从附近商户现场拍摄的视频可以看到,从天而降的是一辆蓝色的玩具汽车,已经摔得四分五裂。发现有高空坠物的情况后,这名商户报了警。
高空抛物,一直是令小区物业和业主头疼的事情。最近,四川泸州发生了一起故意从楼顶抛掷石头的事件,楼下12辆车受伤受损。因为当事人是只有7岁的未成年人,法律不能惩处该危险行为,但家长要承担赔偿责任。“还在扔,砸到人肯定非死即伤,到底是谁干的?
来看海沧法院发布的这起案件——该案是厦门适用《民法典》审结的首起未成年人高空抛物案。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因虫虫在民警上门调查时称把手来自公共走廊的窗台,未成年人思想单纯,且该陈述是在事发后第一时间作出的,可信度较高,可以认定窗户把手在案发前是放置于公共走廊的窗台上的,属于物业公司管理、维护的范围。
据媒体报道,一位家住青岛市的67岁老人,在晚饭后散步至一处写字楼,被一包A3复印纸砸中,不幸身亡。受访律师对记者表示,本案中,肇事者及其监护人主要承担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害的责任,案发时肇事者所在的培训机构、所在写字楼的物业公司也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