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烂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国家林草局下发的相关通知,经我局研究决定,撤回并注销源野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和静宁晨阳生态珍禽养殖厂两家企业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蓝孔雀是从国外引进的,为珍稀半草食性非保护动物,属于国家“三有动物”,它虽然不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但也不是任何人想养就能养的,如果市民要养殖蓝孔雀,还需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才可饲养,且每年要对证照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