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17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行业稳健经营、规范发展,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e公司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暂行办法》围绕防风险强监管,重点强化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夯实小额贷款公司稳健发展的基础。一是对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央广网北京8月24日消息 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小额贷款行业再次迎来重磅监管措施。日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这也是继2020年《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之后的又一行业监管举措。近年来,小额贷款行业整体运行平稳。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四红)8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称,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制定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对单户用于消费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二十万元,对单户用于生产经营的各项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
办法提到跨区域经营的网络小贷必须50亿注册资本,且需一次性实缴-----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显示,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借款人收入水平、总体负债、资产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使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