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开车途经积水路段未减速溅湿路人是违法行为。澎湃新闻6月27日从宁波海曙区交警大队获悉,一名司机雨天经积水路段时未减速,将路人溅湿,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4条被罚款100元。25日,宁波市民曹先生向海曙交警栎社中队报警,称前一天被一辆教练车溅湿。
扬子晚报网6月25日讯(通讯员 沙学祥 记者 梅建明)入夏后,天气变幻莫测,强降雨天气时有发生,城市内涝、道路积水时有发生。大部分司机在经过水坑时会减速慢行,但仍有个别车辆经过积水路段时没有减速,导致积水溅到路边行人的身上。
车辆开过水洼不减速溅路人一身污水遇到这样的事情多数人会默默认栽不过,有人就要较真日前江苏苏州昆山警方就公布了他们处罚的一起案例事发当天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等待红绿灯时被一辆走非机动车道的汽车溅了一身水这位男子没有默默忍受而是立即拨打110报警民警赶到现场时涉事车辆已经离开经过监控
■融媒体记者 傅恒通讯员 庄小强 文/图下雨天在路边等车,莫名其妙被飞驰而过的汽车溅了一身水,反应过来时车已走远……遇到这种事,有些人会自认倒霉,但其实司机的这种行为既不文明也不合法。日前,丰泽交警就对一起此类案件作出了处罚。
车辆开过积水路段却不减速溅得路人一身污水这种驾驶方式不仅不道德还是违法行为近日,湖北宜昌有网友举报发展大道城东大道十字路口一辆出租车为抢灯通过路口时将路面积水溅到安全岛的群众身上高新交警大队民警立刻联系当事人告知其违法行为并依法处以200元罚款湖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机动车行经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