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在县及以下学校教学一线工作累计满30年,且现仍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10年的教师且满足申报高级教师基本条件的,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评审,可直接认定高级教师职务,通过比例可确定为100%。
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在县域内及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或教育家型教师。专任教师承担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定期开展家访活动,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