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货运物流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4月19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开通《天津市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网上办理渠道,此证全国统一格式、全国省际互认,原《天津市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自2022年4月26日起停止使用。
其中,作为试点城市,我市公安交管部门自今年6月1日起,已经陆续试点实行了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措施,有相关需求的我市市民已经提前享受到了公安交管便利化服务,据统计,我市目前已有90余万驾驶人通过线上申领电子驾驶证实现“亮证”通行;
全国多地交管部门相继明确。我市交管部门也明确,“五一”假期外埠来津非营运小客车因不熟悉道路等原因发生10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教育放行 不予处罚”: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五一”假期全市商贸、文旅活动正常开展,公安交管部门在严格依法查处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对外埠来津的7座以下非营运小客车,在“五一”假期期间,因不熟悉本市道路状况等原因发生的10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未造成交通事故、经交警现场教育警告立即自行纠正的,实施“教育放行、不予处罚”。
天津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自2014年3月1日实施,到今年1月10日,上一年度的限行措施正式结束。最近,《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发布,《通告》要求本市2015年1月11日至2016年4月9日继续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
记者从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天津市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关于做好天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确保天津市与外埠省市的物资运输畅通,实行“进出天津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管理制度。
从6月8日起,外埠号牌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车主可关注并进入“天津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栏目中的“小客车预约通行”链接,免费预约申办中心城区高峰时段相关通行凭证。
记者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天津市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关于做好天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确保本市与外埠省市的物资运输畅通,实行“进出天津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管理制度。
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2015年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及《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美丽天津建设纲要》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