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一楼住户是需要交电梯费的,因为业主需要承担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费用。另外《物权法》中也有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相应义务。
电梯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上下楼工具,为所有人的上下楼和出行提供了不少的便利,如今新修建的楼房电梯的数量和维修情况成为了很多人购房和租房的一个重要标准,但也有人因为电梯的存在而有些烦恼,家住青岛的黄女士最近就遇到了一点问题。
因为法律规定,业主对于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益为由不履行相应义务。电梯和小区的花草树木路灯喷泉一样都是业主共有。一楼用户虽不用电梯,但不会明显导致电梯运行成本降低。所以你不用是你的事,该交的钱还是得交。
案件简介:最近网上一段视频引发热议,河北石家庄一名女子在小区里手持扩音器大声喊:“我住一楼,为什么我要交电梯费”?网上内容说,这名女子刚搬过来居住,家住一楼带小院,从来没有乘坐电梯,这次因电梯交费问题和物业产生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