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的张某和李某确立恋爱关系,1年后张某支付了13万元的房屋首付款,以李某的名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房屋贷款。两人共同装修、生活,但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2023年,双方发生矛盾后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书,表明婚房需返还给张某,张某一次性给李某青春损失费23万元。
各位看官!阅读此文之前,动动你们发财的小手给大脸静丶点点赞,关注,评论哦!导语近日,一起涉及同居七年情侣分手因财产分割引发的纠纷案在法院落下帷幕。张某(男)与李某(女)虽未婚但同居7年,张某购买一套房屋在李某名下,张某要求退还房屋,李某要求支付“青春损失费”。
一对恋人同居7年后分手,女方索要23万元青春损失费,法院会不会支持?近日,江苏泰州海陵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例。2016年,张某和李某经人介绍认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两人没有结婚,但一起同居了七年,如今双方产生矛盾,还闹到了法院。
经历长达7年的爱情长跑一对年轻男女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男方给了女方20万元彩礼不久后女方被查出重病男方家想要退婚并要求全额退还彩礼......近日,湖南湘潭中院发布这样一起案例,小刚与小美于2016年12月相识恋爱,并于2022年2月订婚,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
对很多人来说,爱情是很令人向往的,它是美好的,让人幸福的,事实上,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到其中的酸甜苦辣,付出一腔热情未必就能得到回应,在爱情里,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运气一次就能遇到那个真心相爱的人,更多的是受过伤,才能遇见真爱。
文/木盈读书提到“同居”这个词,很容易会让人想到另一个比较相似的词,那就是“试婚”。“试婚”这个词在某百科上给出了这样的解释,指未正式结婚前试行共同生活的婚姻形式。通常会通过这样的形式增加双方的生活习性了解,以便婚后更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