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就直接告诉我你办得了办不了我这个案子,办不到你就直接说……”这是小刘法官初到执行局第一次接待当事人听到的第一句话,尴尬之余,小刘暗下决心一定要成功化解这起“亲情纠纷”。据了解,这起纠纷的当事人是亲兄弟。
土地对于农村的朋友来说,就是自己的命根子,很多的农民朋友都在咨询我有关农村土地纠纷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有关于农村土地纠纷的法律知识,如果认为我说的对,欢迎大家多多关注我,给我点赞,如果有这方面法律上的问题,也欢迎大家向我咨询。
近日,张庄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兄弟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案情简介】原被告双方本为亲兄弟,被告郭某在二十年前将户口迁往王店乡,在王店乡被告郭某没有分得土地,郭某原先的土地由原告一并负责耕种,在后续确权过程中被确权到原告名下,并取得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关于礼让谦和的“六尺巷”故事还在口口流传,而尺寸不让的现实案例却仍然时有发生。近日,永善法院桧溪法庭深入践行“六尺巷工作法”,突出源头治理、调解优先、多元共治、实质解纷,联合县直有关部门及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妥善化解了一起陈年土地纠纷。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法院美岱召法庭立足司法审判职能,丰富调解手段,强化调解效能,积极邀请人民调解员、司法局工作人员等基层力量进行联合调解,贴近民心民情于细节,化解矛盾纠纷于微末。原、被告本是亲兄弟,房屋紧邻,来往密切。
今年年初,罗子沟镇太平村李某与其父亲前来申请仲裁,称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共同承包该村土地,在土地确权时,申请人信息未纳入承包户内,被申请人又拒绝办理变更《承包方家庭成员情况》的手续,由此产生纠纷。
自贡网记者 王梓薇 见习记者 周敏近日,沿滩法院通过八个月之久的不懈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兄弟间的土地纠纷,双方经释法明理,互谅互解,做到了案结事了,家和万事兴。该案系原告陈某甲与被告陈某乙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原告陈某甲与被告陈某乙系同胞兄弟,在瓦市镇某村相邻而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政策,农村土地纠纷一般可以通过3种途径解决:一是基层调解组织解决,二是土地纠纷仲裁机构解决,三是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