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从公司财务的角度写了一篇为什么不能使用花呗、支付宝支付的问题,被人评论说不知所云,我再仔细研究了文章,发现确实如果站在个人支付的角度来说,那篇文章有点小众,且比较互联网,如果不是专业的人,可能真的有点”不知所云“。
中国人民银行在2021年10月12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有两点需要大家注意:第一、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导读:3月1日支付宝、微信实施新规,这些人或无法收款,望周知!虽然说支付宝起初只是为了淘宝电商用户交易方便而创立的,但是没想到在移动支付领域,支付宝却得到了大展拳脚的机会,经过这么多年时间的发展,现在支付宝的用户数量已经超过了12亿,而支付宝也几乎成为了一款全民应用!
对于银行来说,新规意味着开拓业务的好机会,导报记者近日走访发现,厦门不少个体商户还没换码,随着3月1日的临近,近期一些银行纷纷展开了营销攻势,或是手续费优惠,或是展示强大的业务功能,尽可能地吸引要“转码”的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