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调整和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吉人社发〔2024〕11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社保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2024年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全区工伤保险待遇,进一步提升广西工伤保险保障能力和水平。此次调整共涉及三个方面。
记者昨日从市社会保险中心获悉,我市2024年工伤保险待遇核算标准由6575元调整为7132元,自1月1日起执行。根据相关规定,我市按照202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132元,核算2024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护理费、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
新京报讯 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消息,为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因工致残一至四级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的范围为2023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