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新中国建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之后还根据军队的任务需求和组织结构,设立了与其相对应的编制,其中便包括了军、师、旅、团、营、连、排、班等多个级别,每个级别的人数、军衔、实权也是各有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