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2021年1月1日以后父母出资给孩子买房,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规定,两人结婚后,任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
案情:2007年,冯先生夫妻出资500万元购买两间商铺,分别登记在子女名下,当时儿子不满18岁,女儿22岁、刚参加工作。商铺租金由冯先生夫妻收取。2017年,冯先生夫妻经营失败,负债累累,被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冯先生别无财产,除了已经升值的两间商铺。
现在小年青们结婚买房时,年龄20-30岁,手里积蓄不是很多,有的甚至没有积蓄。中国的传统观念都是结婚买房,而房价现在又很高。怎么办呢,又不能不结婚,那买房的钱从哪里来,几乎很多都是父母出资购房。而现在离婚率又这么高,房子归谁就成了很多人们关心的问题。
生活中,我们有一些古老但未必适用于当今社会中的观念,比如“父债子偿,天经地义”,又比如“父母在,不分居别财”。在古代,父母的财产与子女财产往往出现混同状况,甚至法律鼓励这种混同,强调父母在世时、子女非特殊原因不能分家,也不能攒私财。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上述房产该如何分割成为很多人关心的话题。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在发布会上解答了该问题。
为维护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不侵害出资父母的利益,《婚姻法司法解释》中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针对这一内容,有些人误读为“父母为子女买房,儿媳或女婿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