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俘是指在战争各方中,敌对方被另外一方活捉,但并未处死的,用以作为战争交换条件的人。70年前,中国人民志愿军在出国作战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在志愿军入朝作战的第一次战役和第二次战役俘获了不少美军和南朝鲜军,首批入朝的志愿军在第一次战役后期,针对战场态势,开始示弱性后撤,并有意释放敌方被俘人员,让其回到己方阵营时,将其所见所闻告诉自己的指挥官,这些入朝的志愿军武器装备差、着装不齐整,吃的也差,没有运输工具等,最终形成志愿军是只经不起重拳击打的一只军队。
在人类历史长河的大部分时间里,于武装冲突期间落于敌手的战士都成为俘虏。此类人员被称为战俘,因与敌人有关联,且往往在战时敌对状态下被俘,故而历来极易遭受虐待。自19世纪起,为改善战俘待遇,已开展多项工作。
最近发生在欧洲东部的战事中,一个听起来并不陌生的职业群体令大家眼前一亮,没错,就是雇—佣—兵。雇佣兵尤其自二战后的历次战争中都有他们的存在,却也是所有参与交战的军人中,唯一不受《日内瓦公约》保护的军人,因为在1949年修订和补充的《日内瓦公约》中,国际社会一致通过了雇佣兵不受《日内瓦公约》保护的议案。
本鬼在前文《南北朝时期,北朝为什么将南朝各个朝代蔑称为“岛夷”?》中提到,南北朝时期,北朝将南朝蔑称为“岛夷”。“虏”这个字在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了,本义是指战俘,也可延伸为奴隶、奴仆、敌人、掳掠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