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日,对于那些感情破裂,婚姻走到尽头的夫妻来说,婚姻存续期间若是没有孩子,那么离婚时,争议最多的就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然而,对于那些婚姻存续期间有孩子的夫妻来说,离婚时,往往还需要面临着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相臣律师事务所 卢彦民律师 近年来,离婚率持续上升,离婚纠纷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很多夫妻在离婚时,常常因子女抚养权归属产生纠纷。今天就为大家讲解《民法典》中离婚子女抚养权有何新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民法典》法条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 第1084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离婚子女抚养需要处理三个问题,分别是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探望权。2两岁到八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