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上午,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这意味着,山东的婚假最长为18天。
针对网友呼吁“适当延长婚假天数”,4月3日,山东省官方表示,将积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及省卫生健康委进行反映。3月4日,“山东留言办理”回复称,该省婚假一直按照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1980〕劳总薪字29号)执行。
原标题:山东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婚假最长18天,可分开休记 者 刘一颖通讯员 刘国敏 报道本报济南1月18日讯 今天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央视网消息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明确提出将延长婚假。意见稿提出,拟修正的重点内容包括:一、在“第二十六条”中,增加“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
海报新闻记者 仇晶 济南报道1月18日,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本次修改《条例》,主要内容是明确婚假,同时对生育支持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1月25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明确将延长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
近日,有网友通过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反映,“各省都在增加婚假天数,但四川省还是3天,能否增加?”也有网友表示,“在男女双方老家筹备举办婚礼时间不够”“想去远一点的地方度蜜月,3天婚假也只够来回”“希望四川延长婚假”。
11月25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明确提出将延长婚假。其中提到:增加“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
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张稳 济南报道11月25日,《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中明确提到,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这意味着,山东婚假将从此前的3天,延长至最多18天。
快评9月27日,《浙江省婚假规定》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其中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13天。《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一消息迅速登上热搜引发全网关注,“福利来的太及时,国庆节结婚的浙江人有福了!”“慕了!想休婚假,缺对象!
昨日(9月27日),浙江人大官网发布消息,《浙江省婚假规定》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其中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13天。《规定》提到,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婚假假期。职工休婚假的,其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日前,浙江省司法厅发布公告,对《浙江省婚假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意见稿相关规定共有9条,其中第三条“假期天数”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三天。也就是说,未来浙江人的婚假天数,有望从现在的三天增加到十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