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中,原告口头起诉的,被告等是否具有口头答辩的权利?答:《民事诉讼法》对被告等的口头答辩权没有作出规定,只在该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大家好!我是秋衣麻麻,今天是国庆节,首先祝大家节日快乐!现在继续上一期的话题。收到传票和起诉状,不存在管辖异议的情况或者管辖异议被驳回之后,我们就要准备答辩状和相关证据了。答辩状是被告对原告的起诉请求,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
你先说结论:被告认为原告的诉求不能成立、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被告不应当承担责任。反驳理由主要是以下5点:A、原告主体不适格、被告主体不适格、原告不是要求其他人承担责任的主体、被告不是责任承担主体、违反合同相对性,应驳回起诉。
从某种程度上讲,被告进行答辩,是庭审程序推进的必然之举,法官可据此确定争议焦点、发现案件事实。法官虽拥有依职权调查的权限,但是能否查明事实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双方当事人的诉辩能力和技巧,如果没有被告的参与,庭审过程相当于攻防之战中只有矛,而没有盾,可能会严重影响民事诉讼的进行和裁判的正确性。
是否申请回避请双方开始举证、质证争议焦点为以下几点…庭审时法官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我该如何回答?好焦虑啊别担心,小编带你走进庭审现场手把手教你如何与法官有效交流!一、庭审准备阶段1▲点击图片查看正确答案法官在宣布开庭后,首先会核对双方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