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中国古代男女缔结婚姻的仪式,有六礼: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彩礼作为我国不少地区的传统婚俗习惯,一直有很大的争论,男女因彩礼问题而反目成仇形同陌路,甚至大打出手闹出人命的事迹常见于新闻媒体。
央视网消息(记者/王卓婕):结婚是每个家庭的大事,并且会涉及到财产和礼金的赠与。相应地,当感情破裂产生纠纷时,彩礼则成为双方绕不开的痛处。法律上对彩礼如何定性?姻缘不成彩礼需要返还吗?如果双方共同生活但没有登记结婚,后感情破裂,彩礼如何处理?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女方个人财产?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但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未办理结婚登记却按照当地习俗举办婚礼并共同生活,以及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较短等情况,无法适用上述司法解释规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如何返还成为难点。
实践中,中国素有彩礼风俗。在现代,彩礼依然在婚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这种彩礼在婚前给付后,如果双方最终未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多会要求返还。如果双方离婚的,也发生彩礼问题要求返还的情形。人民法院需要根据哪些标准和条件来决定是否支持当事人对于婚前给付财物的返还之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