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的20年,康迪从最基础的下饺工做起,历经37次岗位变动最终升任营运优化部副经理职务。法院认为,《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劳动合同,但不能因此否定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只要调岗行为必要、合理、正当就是合法的、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