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先生进入上海某公司担任营运总监,自觉已全身心投入工作,不料却在两个月后被公司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雇。姚先生认为,这期间他频繁遭遇“碎片式”加班,如下班后组织开会、周末被安排参加培训等,因此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
小编作为作为初入职场的小菜鸟,为了更好的适应社畜的身份,最后千挑万选去了一个朝九晚六的公司,原以为工资不多,但可以轻松工作,愉快享受生活,按时上下班,拥有轻松自在的周末,但理想最终是丰满的,现实比较骨干!
这样的场景,相信不少朋友都不会感到陌生,不知从何时起,“晚上开会”、“周末加班开会”、“法定节假日还要开会”似乎已成为不少职场人,尤其是体制内工作者的“家常便饭”,打开社交媒体,关于“领导为什么偏爱在这些时间点开会”的讨论也屡见不鲜,吐槽声、调侃声、无奈声交织在一起,好不热闹。
事情经过可是被咱们00后的小年轻们给带火了!下班铃儿一响,本想着能跟家里热乎饭来个亲密接触,结果呢,有的班组长还想拉着大伙儿开“小灶”——其实就是加班嘛。但这回,00后的小伙伴们可不含糊,直接怼了回去:“班长,您瞅瞅这时间,下班啦!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