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秦燕玲8月23日,金融监管总局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暂行办法》拟进一步明确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和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称,《暂行办法》围绕防风险强监管,重点强化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夯实小额贷款公司稳健发展的基础。一是对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金融综合报道】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消息,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制定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四红)8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称,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制定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5年1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小贷暂行办法》),小贷及延伸而至的网贷、助贷、线下贷款等行业发展有望得到进一步规范。《小贷暂行办法》共7章、60条,内容可以具体划分为四个方面。一是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四红)8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融资杠杆上,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一倍。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金融综合报道】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月17日官网消息,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行为,加强监督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财经记者 田刚】1月17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明确了小贷公司业务范围及贷款集中度比例要求,优化单户贷款余额上限标准,突出小额、分散的业务定位;严禁出租出借牌照等违规“通道”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