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家中有三喜,一是早生贵子;二是迎娶嫁出。三是学有所成。这三件事情,不管在任何一个家庭中有这么一件事,就值得高兴一年。这一年干活就特带劲。但是,在北方农村,嫁女儿有这么一个习俗,就是说,女儿嫁出去的时候,一定要让哥哥或者弟弟背出家门,送到男方派来的接亲车上。
清康熙四十五年《平遥县志》对明清时平遥的婚姻习俗作了如下记载:&婚姻六礼多不备,始结婚,或金二十、帛四、食盒二;或金十、帛二、食盒一;或金五六;或无帛。必设席遍招亲友,家长亲纳于女家。女家回以靴帽等物,名曰定亲。纳采或银一百二十两或八十或六十、二三十不一,币帛、衣服、布绵等物。
新郎背着新娘走向另一个家。 麻红龙 摄在一声声苗歌中,新郎新娘感受到了亲人送来的祝福。新郎领着浩浩荡荡的迎亲队伍,带着倾慕之情来迎娶新娘。苗族婚礼最热闹的一个环节:“对拦门歌,喝拦门酒。”新郎一番倾心表白,新娘既欣喜又害羞。歌罢,撒红包,沾喜气。
新娘出门脚不能着地的说法,在我们传统婚俗当中,一般新娘在当天早上出门之前,脚不能沾地,需要新娘兄弟抬着或者背着上婚车。这是为什么呢?有以下几个原因:一,婚礼当天,新郎到新娘家接亲时,要抱着新娘上婚车,一路上新娘脚都不能着地,有种说法是结婚当天新娘从头到脚都是属于男方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