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记者熊美琪)网友送完孩子回到车旁时,却发现车上“长”出了一只黄白相间的猫,拍完照的同时,这只猫也被“主人”抱走了,简直是“完美衔接”。5月6日8时24分,长江头条用户@大道发布了一篇微头条,分享自己偶遇流浪猫的小故事。长江头条用户@大道于5月6日发布的微头条。
《当家主要母》群演在微博发声封面新闻记者 周琴关于电视剧《当家主母》的“虐猫”疑云久未消散。剧组多次澄清,并晒出一只白猫视频,称“猫咪回来了”。甚至,这只猫还以“我是口米口米”为名,开通微博。但这依然难以让网友信服。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李书馨2021-03-16 16:583月2日晚上9点左右,一家宠物店的店主苗先生,急匆匆地赶到浦东公安分局浦兴路派出所报案称,店里一只价值不菲的黄白色纯种加菲猫突然不见了,这只猫可是他店里的镇店之宝。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了侦查。
不久,一名陌生女子突然加上店员微信,自称捡到了一只长相相似的猫咪,并表示和猫“有缘”所以就留下了,希望把这只猫买下来。当店员明确拒绝后,对方却话风一转:“我也不确定是不是你们的猫。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拿了你家猫?”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一只猫被一对情侣领养后遭到男子殴打和虐待。在该爆料微博中,博主将他们的面部、住址等个人信息进行了打码。之后,有愤怒的网友“人肉”出了马赛克下的内容。然而,在传播的过程中,有人将门牌号写错。住在同一楼层的女孩受到骚扰。
如今不少家庭都养起了宠物甚至将宠物视为家庭的一分子如果有人将宠物“拎走”这种行为是“偷”还是“捡”?是否构成盗窃罪?“铲屎官”们应当如何正确维权?对于网友们关心的问题今天北京一中院的法官针对相关法律问题为大家逐一进行专业解读!“拎走”宠物的行为是“偷”还是“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