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23年8月2日,王女士通过电商平台花28元购买了一袋砂糖,收到货后,发现实际重量与店铺标记严重不符。消费者认为该商家存在欺诈行为,要求赔偿500元被拒,遂向消协进行投诉。【处理过程及结果】消协受理了王女士投诉,对商家进行调查。
北京的董先生在微信上从社区团购买菜却遭到缺斤少两,生产商、供货商和团购平台等多个主体各执一词,无奈只能选择把这三方都告上法庭。3月5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了解到,最终法院判决团购平台退货退款,若涉案商品不能退还,需折抵相应货款;将由生产商赔偿董先生500元。
林女士购买的5袋龙眼干只有1610g。受访者供图近日,消费者林女士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http://tousu.thepaper.cn)反映,她在淘特App上购买桂圆干后发现,商家涉嫌欺诈消费者、缺斤少两。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很多人都喜欢“团购”这种消费方式,线上支付,线下配送,不仅价格实惠,而且方便快捷。不过,这种交易模式涉及多方主体,比如团购平台、供货商、生产商等,一旦团购到不合格产品,消费者应该找谁说理去呢?董先生买到了一款“缺斤少两”的杂粮零食,他决定较个真儿,把这三方都告上了法庭。
□ 胡立彪“下单时,鸡肉干详情页写着‘1斤大桶装,2桶顶6桶’,收到货称重不到8两”“在网上买樱桃,商家声称‘4J大果,净重3斤’,可收到货称重发现,连果带箱只有2斤多”“在一家网店买了标称80抽的抽纸,买来一数,实际只有60抽”……如今线上购物非常方便,已成许多人的日常,但也伴
近日,市民袁女士反映,她在一家商超购买的儿童肠缺斤短两,维权时遇到了一些问题。袁女士告诉记者,11月26日,她在万宝小区的丰圆庆客隆超市购物,在熟食区买了两袋散装儿童肠,装袋之后服务员拿到柜台内称重打价格签。
亲眼看着主播开果称重,收货后却发现重量比其承诺的少了很多。这是北京通州居民焦女士近日在同城某水果店直播间购买榴莲的经历。“主播承诺出果率50%,我便下单了一个4.4斤重的榴莲。只见主播去壳后称重,果肉有2.2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