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中的拍卖、变卖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4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拍卖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为深入开展“弘扬抗疫精神 筑牢家国情怀”主题党日活动,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中“黑财清底”目标任务,确保财产处置到位,9月17日上午,襄城县法院技术鉴定室主任贾环宇等同志邀请陕西文化艺术品司法鉴定中心专家,到襄城县公安局合成侦查作战室对一涉恶案件当事人侯遂某家中搜出的金银玉器、书画作品、象牙制品等进行价值评估鉴定。
找一个无人看管的工地,制造正在施工的假象,顾某等4人将自己包装成工地“大老板”,随后以租赁为名,骗走受害人价值210余万元的钢板。近日,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以租为名的诈骗案,4名被告人均被判刑。顾某、范某等4人系同乡,时常在一起吃饭聊天。
司法拍卖疑难问题解答,主要汇总了山东高院、江西高院及广东高院相关解答,供实务参考。被执行人的财产经依法拍卖、变卖未成交,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接受以物抵债的,对该财产是否必须解除查封、扣押、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