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有看到关于农村原民办教师的好消息,今天突然看到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的一篇文章,时间是2024年03月22日,信息来源是财政局,标题是《芝罘区发放民办教师教龄补贴1800余人受益》,这应该是确信无疑的好消息,为这个市区财政局的做法点赞支持。
在那个特殊年代民办,代课老师,他们为我国当时的教育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更是我国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这也得到了国家的充分肯定,因此有了后面的选拔民办教师转为公办,因此有一部分人转工了,有的实行离岗退养,现在晚年可以说比较凄惨,总而言之让他们有了生活的保障,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在待遇方面也比较特殊,有很多地方实行的是教龄补贴政策,按照一年教龄补助8元,10元,20元有的地方没有落实到教龄补贴,也不能领取,要知道就这一标准在目前经济生活中,已经不能保证基本生活需求了,因此有人提出,提高民办教师教龄补贴势在必行。
民办教师,是一个历史名词,我国民办教师大部分地方是从70年底开始的,当时是为了解决公办教师资源不足的问题,只能招录一部分民办教师解决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以满足农村中小学教育的需要,我本人也是千万民办教师中的一员。
大家好,我是浩墨香教育,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知心朋友。这个好消息就是黑龙江省呼兰区那边,原来被辞退的民办代课教师,当时没有及时建立档案信息材料的,春节后最近几天,已经补报了遗漏的档案信息材料,经过区教育局审核之后,就要建立他们的档案材料,这样他们到了60岁之后,就可以享受到按照每一年教龄补助20元的待遇了,这真的是可圈可点,可喜可贺的好消息。
据《河南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的指导意见》、《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和《南阳市教育局、人社局、。
我已有很长时间没有就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发布过文章了,但这并不代表我没有关注这个问题,毕竟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最初一直都是我发布文章的重要方面,尽管对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的长期呼吁未必能有相应的结果,但内心里始终还是抱着一线希望,期待终有一天能得到妥善解决。
民办教师是我国中小学中不列入国家教员编制的教学人员,是农村普及小学教育补充师资不足的主要形式,它是在50年代我国中小学全部为公办学校出现的,由于历史原因,一部分民办教师最终也没能转为在编教师,如今他们回归农村,因为没有在编退休教师待遇,仅靠着一亩三分地,晚年生活十分辛苦,提高养老金标准是这些离退休民办教师的一生夙愿。
中央政府先后出台的《教人【1992】41号》,《国办发【1997】32号》和《教人【2011】8号》文件,是指导各级地方政府处置和解决民代教师问题的政策性文件,有了这些文件的指导,全国各地的民代教师问题在19世纪末基本顺利的解决。
例如,广东省是以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方式,云南陆良是办理离岗退养方式和教龄补助,湖南茶陵县是补缴补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广西扶绥县为原民办代课教师办理参加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天津安徽,河北河南,黑龙江辽宁,山东山西,陕西甘肃等地方,是以教龄补助的方式,各地补助标准不尽相同,一般是八元到三十元之间不等,所以,由于补助标准普遍太低,还不能保障被辞退后回家的原民办教师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