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六旬农妇被控敲诈勒索申诉6年改判无罪案”当事人赵刘枝的儿子马雷勇告诉华商报大风记者,当天上午,他收到了河南省高院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河南高院决定赔偿他母亲30.4万元,较郑州市中院之前的国家赔偿决定增加了2.5万元。
近期,惠州市博罗县杨侨镇朝田分场牛古湖村的村民张先生报料称,有相关单位在距离其房子15米的地方建设500千伏的高压电线塔,张先生表示,感觉家门口距离高压电线塔过近,安全得不到保障,也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1月7日下午,我母亲委托的代理律师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70余万元的赔偿,同时要求法院在《法制日报》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错误判决带来的负面影响,郑州中院已受理。